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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民风民俗
台湾端午漫谈
台湾和大陆一样,端午节最有气氛、最为热闹的是划龙舟。台湾各地的主要河川在端午节这天都举行盛大的龙舟竞赛。划龙舟原是民间祭祀水神的一种仪式,目的是为了消灾祈福,后来附会到屈原的故事,说是百姓撑船寻找屈原。龙舟需要经过"开光"仪式才可下水,"开光"就是在五月初一请地方首长拜祭水神,并提笔在龙舟的龙眼上点晴。初五龙舟下水前,人们敲锣打鼓,抬着龙舟走向河岸,沿途民众烧香礼拜,鸣放鞭炮。经过一番巡行,龙舟便下水比赛。竞赛开始,只见龙舟上的选手在咚咚的鼓声中,以划一的动作奋力往前划。河道终点处,中央插有锦标,哪一队最先夺得锦标即为胜者,胜负往往只在一瞬间。动人心弦的比赛,吸引着许多民众在岸边一边尽情观赏,一边为选手加油。在古代许多传统活动渐渐式微之后,龙舟竞渡成了端午节最有群众性和代表性的节日活动。
在台湾过端午节,还有一个富有神奇色彩的习俗,就是取"午时水"。
据说当年郑成功占领台湾时,部队开到大甲铁砧山,急需食水,却找不到水源,郑成功便插剑入地,祈求泉水涌现,拔剑后果然山泉喷涌。由于当时正是端午节午时,此水便被称为"午时水"。从此,"午时水"声名远播。每年端午节午时,台湾都有许许多多民众求取"午时水",以保平安。
台湾端午节最有趣的活动是"立鸡蛋"比赛。那就是在端午节正午12点正,谁能很快将一只鸡蛋立起来,谁就会有好运。据报道,在去年基隆举办的一次"立鸡蛋"比赛中,参加比赛的千名市民有602人获得好运。
台湾过端午节时,许多住家门口都挂菖蒲、艾草和贴钟馗画像,成人饮雄黄酒,小孩子佩香包,这些据说都有避邪保平安的作用。
"艾虎悬门日,龙舟竞渡时,屈原遗恨在,千古楚人思。"端午节和中华民族的其它传统节日习俗,不但浸淫大陆,而且深入台湾的每个角落,不是什么人搞的"去中国化"可以去掉的
高山族的托球舞
台湾高山族同胞,每到中秋之夜,都要穿起美丽的民族服饰,齐集在"日月潭"边,在银辉的月光下,男男女女,玩起"托球舞"的游戏。
相传古代,大清溪边有对青年夫妇,男的叫大尖哥,女的叫水花姐,靠捕鱼度日。一天,太阳和月亮突然都不见了,天昏地暗,禾苗枯萎,花果不长,虫鸟哭泣。大尖和水花决定要把太阳和月亮找回来。他俩在白发老婆婆指点下,用金斧砍死了深潭中吞食太阳的公龙;又用金剪刀杀死了吞食月亮的母龙。他们还拿了大棕榈树枝,把太阳和月亮托上天空。为了征服恶龙,他们永远守在潭边,变成了大尖和水花两座大山。这个大潭,人们就称它为"日月潭"。
所以,每逢中秋,高山族同胞想念大尖和水花夫妇的献身精神,都要到日月潭边来模仿他们夫妇托太阳、月亮的彩球,不让彩球落地,以求一年的日月昌明,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台湾民间婚礼
中国古代婚礼为「六礼」,台湾合并为「四礼」,都是从闽南传承过去的。今天,台湾民间还保留这种风俗,并有独特的习俗惯例。
新娘出嫁当天,要穿白布短衫白布裙贴身衣,以表示贞洁。腹部挂肚袋,袋内装放铅钱(「铅」与「缘」闽南话同音,取意姻缘)、糖(甜蜜意)、五谷、猪心(意夫妇同心)等物品。此外,要穿男家送来的盘头裘裙,头插铁彩金箭以为驱邪。迎娶方式,礼俗繁杂。新轿有两种,一种是新郎不必到女家亲迎,由媒人领新娘轿到女家迎娶,称「单顶娶」;另一种是男家备女婿轿、新娘轿双座,新郎亲自到女家亲迎,称「双顶娶」。
迎亲队伍行列是有规矩的,走在最前面是由一人拖着竹蓑(青竹带根梢竹枝),俗谓「透脚青」,表示新娘嫁到夫家后,合家康健的吉意。接着是媒人轿、舅爷轿(新娘之弟)(轿外系一盏红布宫灯,称舅仔灯)叔爷轿(新郎弟弟)、嫁妆(视贫富而定),连后是新娘轿(又称??仔轿),跟着是子孙桶、鼓吹。新娘花轿停靠男家门口,待择定的吉时,方由新郎出迎。由男家小孩棒柑桔两粒,以示夫妇圆满吉祥。这时,新郎用扇子打三下新娘轿顶,用脚「??轿门」三次。新娘才把锁匙托媒人交付新郎,以示见于天。新郎拉着携在新娘手上的红绸布到新娘房。在婚礼过程中,有许多念四句吉祥话。象挑子孙桶的挑夫,把子孙桶挑进新娘房,念到「子孙桶」、过门槛、夫妻家和,万事成。」「子孙桶,扫八房,百年偕老,心和同。」挑者由此会得到小红包。开新娘轿时,轿夫念四句:「今要轿门两旁开,金银财宝做一堆,新娘新婿入房内,生子生孙进秀才。」他也会得一个小红包。
客人吃喜酒,由父母双全,儿子多的友人先动用筷于,念喜旬:「食鸡,才会起家(兴家);食就鱼,生于好育饲。食鹿,全家寿福禄。食猪肚,子孙大地步(有出色)。食肉圆,万事圆。食鱼颔腮,快做老爷。食鱼尾叉,快做干家。食福圆,生子生孙中状元。食红枣,年年好。」随后,闹新娘。以上许多「念四句」,除了表示祝贺意,均有期望新婚之家吉样的常规色彩。
祭祀(一)
台湾原住民认为宇宙和大地是由无数超自然的、无形的"灵"支配着。各地区原住民关于"灵"的观念不尽一致,如北部的原住民相信凡生物皆有灵,但人的灵始有神力;南部的原住民则认为万物皆有灵,故有人鬼及其他诸神。他们都认为人灵有生灵与死灵之别,死灵才具有神力。布农人、曹族人除了灵魂观念以外,并有创造神和司理神的观念,不过这二者尚未达到人格化的程度。排湾人、鲁凯人、卑南人和阿美人已有多神观念,排湾人有雕刻的神像,是神人格化的具体表现,但他们关于神灵与灵魂的观念是经常混淆的。
原住民把人的"灵魂"分为生灵和死灵两种。人生存时灵魂存在于身体的各部分,灵魂脱离肉体,人便得病,灵魂完全脱离肉体,人便死亡。他们认为打喷嚏是灵魂脱出的现象,故普遍忌打喷嚏。在他们看来,睡眠是暂时的死亡,而患病则是生灵一时被恶神所夺,尚可争取恢复,一旦恢复不了便是死亡。死灵有善恶之分。生前积善或有功者,其灵顺利进入天府、灵界,而横死者的恶灵则到处游荡,没有归宿,不能进入天府、灵界,只好彷惶徘徊于人间,作祟生人。阿美人认为生人体内有魂和魄,人死后魂升入天空,变为祖灵;魄则化为泥土而消失;如因急病、自杀、他杀、横死等恶死的魂,则徘徊于死所附近,作祟生人。泰雅人观念中只有一个灵魂,叫"乌道哈"。曹人阿里山群落,认为灵留在村落,魄一律可入灵界,一般人的灵魂将化为人、狗、百足蛇、鸟等。所以原住民都认为灵在灵界内仍过着家庭生活,那里是极乐世界,距离现世路途遥远,但灵能自由与现世来往,如果现世的人备有酒肉祭祀,其灵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