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蒋介石在台湾(第二部)》,作者:陈冠任,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1955年12月尽管经济部长尹仲容在“立法院”大讲台湾经济的种种困难,让人们对于台湾的经济状况感到悲观,但去年底蒋介石在台湾上至“总统”、“副总统”、部长,下至军人、教师、职员,全部增加薪水和生活补助。又到年底了,还会举行去年那样的“大惠民”行动吗?众人拭目以待。
然而,就在大家望穿秋水的时候,一个惊人消息传来:从明年元月1日开始,台湾所有电费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提高32%。也就是说,蒋介石送给众人的新年礼物,不是期盼的加薪,而是所料不及的“增负”,且这次电费涨价,足足在三成以上。
1953年12月30日,“立法院”表决通过电费调整案。台湾电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2%之议尘埃落定,涨价成为不可改变的现实。
虽然涨价不可逆转,但电费涨价案却费了巨大周折,由蒋介石亲自“怒斩马谡”后才硬性涨上去的。
俞鸿钧上任“行政院”院长后,在经济方面主要依靠尹仲容进行。尹仲容执掌经济大权后,一是强行通过了久而不决的《外国人投资条例》,吸引外资来台;二就是倡导电力涨价,以弥补财政上的巨大缺口。
这次电费涨价从9月份就开始行动了,前后折腾了整整四个月。
为了配合台湾省工业生产政策及社会用电增加的需要,自1953年起,“行政院”开始拟订和推行“两个开发电源五年计划”。其中,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增加发电量30万千瓦为目标,其中水力发电量为17万千瓦,火力发电量为12.6万千瓦,但合计总数却约为原发电量的一倍之多。因为台湾省河流水量变动甚为剧烈,水力发电的可靠容量难以保持恒稳,陈诚等人认为还必须加强火力发电,又计划将火力发电由占据电力总量的17%提高至30%,输配电设备亦配合扩充。这个计划系依照台湾电力需要的估计制定的,预计自1953年至1957年五年间,每年平均用电增加率为13.6%,至1957年年底,电力尖峰负荷将达到43万千瓦,平均负荷将达32万千瓦,总发电量达到26.8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