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新浪微博上——大陆民众的眼皮底下,台湾两名公众人物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战斗”,引起大陆网友围观。被称为“爆料天王”的前“立委”邱毅,在微博上不点名地指责“台独分子”洪智坤与大陆一些知识分子“在网络上唱和呼应相互取暖,专事制造谣言抹黑攻击”。洪智坤是民进党“中央执行委员”,近期在大陆的微博上相当活跃。他明白邱毅在说自己后,马上跟帖爆了“爆料大王”一料:“我说邱毅啊,你开补习班的时候睡了学生抛弃老婆;学生变成老婆以后,为了帮你助选而下跪哭票,你却在当选立委后抛弃她,还向她要回财产……这些事情在大陆朋友面前,我能说吗?”
这可真是个猛料。毕竟,在大陆,邱毅一直以正面的公众形象示人,这样的八卦新闻,虽然据洪智坤说台湾各大媒体早已报道过,但大陆民众还是第一次听说。因此,这条微博瞬间就被大陆网友疯狂转发,成为网友嘲讽邱毅的一个笑料。
邱毅可不是那么好惹的。仅仅过了一天,邱毅就请律师帮助搜集完证据,到台北地检署以“公然侮辱、妨害名誉及诽谤罪”对洪智坤提起了刑事告诉,并要求洪智坤赔偿其5000万元新台币。邱毅还将台北地检署立案的刑事告诉状副本贴上微博,表明他不是随便说说,而是来真的。洪智坤也没被邱毅的告诉状吓破胆,他嘲笑邱毅连大陆中央电视台的英文简称CCTV都没搞清楚,竟然在告诉状中把CCTV写成了“CCAV”,又引来网友们对邱毅的一顿嘲笑。洪智坤还针对邱毅在微博上张贴刑事告诉状时没有隐去他的详细住址,表示将依据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反诉邱毅侵犯他的隐私。
因为一言不合而在几个小时之内互相告上法庭,这在台湾并不是什么稀奇事。经常看台湾新闻的朋友对此可能毫不陌生。在台湾地区,公众人物如果没有打过几场官司,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公众人物。李敖就曾自称,被他告过的人,从政治人物、政府机构到普通民众,超过2000人。当然,告过李敖的人也不少。邱毅则称,告他的人,“仅绿营人士就有38次”。至于邱毅告过的人,还没有人作过统计。在台湾的媒体上,这样的名人官司报道简直层出不穷。
不仅公众人物如此,普通民众互相打官司也非常常见。我曾到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庭上观察,台湾普通民众之间或民告官的官司非常多,而且这些官司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在大陆,很多官司可能连立案都立不上。但台湾民众却不打架,不上访,不找领导,不找纪委,不上微博爆料,不抱着炸弹去机场,也不去夜总会搞跟踪和偷拍,而是一点点小事就直接告上法庭,都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台湾民众为何动辄爱打官司、上法庭?以我的观察,其根本前提是,台湾地区的司法是透明、公正和高效的。法官独立判决,对自己审理的案件自负其责。无论程序或结果,任何官司里的猫腻都逃不过媒体的眼睛。判决不公,当事人必然会找媒体、找“议员”和“立委”投诉。而很多案件处理起来也非常快。被“通缉”了17年的竹联帮大佬张安乐回到台湾后,检方当天开庭侦讯,几个小时后就交保获得自由,不可谓不高效。如果司法都是黑箱操作,接受吃请,收受贿赂,胡判乱判,一个案子几年都判不下来,法院变成了“法怨”,民众完全不相信司法,谁还愿意通过司法解决?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律解决不了,那民众就只能走其他途径,甚至使用暴力。